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9〕2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十政发〔2020〕5号)精神,结合茅箭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查清茅箭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全区人口普查工作。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
为加强组织领导,茅箭区政府决定成立茅箭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各乡镇(街办)、赛管局、开发区和茅箭区有关部门要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足保障。
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乡镇(街办)、赛管局、开发区和茅箭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工作,妥善解决选聘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负担,茅箭区财政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
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茅箭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积极支持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让我们一起全力支持,圆满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吧!